【撤銷控罪】涉港鐵站外寫「光時」標語 無業男簽保守行為2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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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2/09/14 11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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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歲無業男涉於2019年國慶日,在黃大仙港鐵站外地上寫上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,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口號。(資料圖片)

39歲無業男涉於2019年國慶日,在黃大仙港鐵站外地上寫上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,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口號,巡邏警員發現其鞋子沾上黃色油漆後將其拘捕,事隔近3年後被控1項刑事損壞罪。案件今(14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。控方接受案件以自簽保守行為處理,裁判官判被告以2,000元簽保,守行為24個月。

被告洪德益(39 歲,無業)被控1項刑事損壞罪,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0月1日,在黃大仙港鐵站B3出口外,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地面寫下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,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,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。

案情指,案發於2019年10月1日,有警員在進行反罪惡巡邏時,發現有人在地上寫上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,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口號,字體為金黃色。被告則在旁望着字句,鞋上沾了黃色油漆。警員對被告進行搜身,發現被告背包內藏有金黃色油漆及3柄油漆刷等物件。被告在警員查問下稱「乜係地下寫字犯法嘅咩」,其後被捕。

控方表示接受案件以自簽保守行為處理,為期24個月,被告亦同意處理方式,獲撤銷控罪。裁判官判被告自簽2,000元,守行為24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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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